? 思茅市人民政府 關于認真做好支持政協委員持證視察作的通知
? 思政發[2004]124號 ? ?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各企事業單位: 為支持和配合好人民政協履行職能,充分發揮人民政協在我市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方面的積極作用,現就做好支持市政協委員持證視察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市政協委員持證視察政府工作,是市政協委員深入實際,聯系群眾,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了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情況的重要途徑,是市政協委員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的重要形式,對充分發揮市政協委員在我市政治生活、經濟生活和社會生活中的積極作用,促進政府工作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支持、幫助政府改進工作,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二、市政協委員開展視察活動,可由市政協有組織地進行,也可由委員個人或幾個人聯合持證就地或就近視察。視察的主要內容是思茅市改革開放和政治、經濟、科技、文化、社會生活等“三個文明”建設方面的主要工作和重大問題,以及領導重視、群眾普遍關心的社會熱點、難點問題。 三、各級政府和所屬各部門對市政協委員持《委員視察證》開展視察工作要提高認識,認真負責,熱情接待,如實介紹情況,提供市政協委員會所需的文件和資料,虛心聽取意見。對于市政協委員在視察期間提出的批評、意見和建議,各級政府和所屬各部門要認真對待,及時研究,盡快辦理,做到件件有答復。除以書面形式答復進行視察市政協委員外,要同時抄送市政府和市政協,以便溝通情況,互相配合,做好工作。 四、對市政協委員提出的應該解決而又能解決的問題,要及時解決。對一時不能解決的問題,要如實將有關情況通報給視察的委員。如能解決而無故拖辦,甚至頂著不辦的,上級部門要嚴肅批評。因不接受市政協委員正確的意見、建議和批評而導致損失,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各級政府和部門領導的責任。 五、凡市政協委員提出的對重大決策或者避免重大失誤有建樹性的意見和建議,并已產生了明顯的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揚或獎勵。 ? ?????????????????????????思茅市人民政府 ????????????????????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